您现在的位置: 财务处>>海南师范大学财务制度>>正文海南师范大学财务制度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1 15:34:21编辑: 本站 | 转贴自: 本站 来源: 本站 ]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
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海南师范大学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2010年海南师范大学关于
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文件精神,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我校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校的“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韩长日
副组长:赵康太
成 员:詹少斌 郑荣臻 吕 宁 王承庆 杨育界 李云海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审计处和财务处,具体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校内重点检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杨育界 李云海
工作人员:石小勤 陈一铭 郑锦莲
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并设立日常工作机构。治理“小金库”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的设立情况和联系办公电话要在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校属各单位、独立核算会计主体单位及社会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
关于“小金库”的界定见附件1。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年底,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学习,充分领会文件精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要善于总结经验,多交流、多提高,保证治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要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回头看”和自查自纠(
各单位在去年治理的基础上,要积极开展“小金库”治理 “回头看”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前期成果。按照自查自纠要求,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相应表格。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
(三)内部重点检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校属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20%。
(四)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海南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检查单位由教育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确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重点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整改落实(截至11月底)
学校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教育厅的反馈意见,结合单位内部自查自纠的实际情况,督促各单位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要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处理到位。针对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四、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将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以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的相关处理。各单位对其所属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重点检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线、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2010年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建立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为单位治理“小金库”第一责任人,对单位事项负全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责任人,配备骨干力量组织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落实举报制
在治理“小金库”的过程中,继续落实专项治理举报制度,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完善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制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落实。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从严查处。学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65882013、65883212, 网络举报:cwc@hai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