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财务处>>通知公告>>正文通知公告 关于项目经费结余指标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15 09:42:38编辑: 本站 | 转贴自: 本站 来源: 本站 ] 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琼财预[2007]802号文件规定,2006年以前的项目经费务必在10月15日前使用完成,否则将无条件收回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