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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05年普教学生缴费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6-02 13:20:40编辑: 本站 | 转贴自: 本站 来源: 本站 ]
海南师范学院关于
做好2005年普教学生缴费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系,财务处,学生处:
为做好2005年普教生缴费注册工作,根据《海南师范学院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海师[2004]122号)规定,现将普教生缴费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新生缴费时间定为8月25日到9月10日,在校普教生必须在2005年8月21日前将学杂费足额存入自己的学杂费缴费存折账户内,2002、2003级普教生存款入中国银行,2004级学生存款入中国工商银行,8月22日学校委托银行从学生个人缴费账户划款转入学校基本账户。
二、注册时间
新生注册时间为学校规定的开学报到之日起二周内,老生为开学报到之日起一周内。财务处在注册之日前一日将缴清学费名单送交各系,供各系办理学生注册手续。
三、注册方式
根据教育部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学时各系应将学生的缴费工作和注册工作统一进行,没有按时缴纳学费的不予办理注册手续,宿管中心不予安排住宿。
家庭困难的学生应办理缓交手续,凭缓交费证明进行注册。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缴费的学生,事前必须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经系主任签署同意缓交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学生处审批,报财务处备案,并换领缓交学费证明。
各系应指定专人管理普教生注册工作,学生无故拖欠缴费的严格按海师[2004]1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望各系积极做好新学年缴费注册工作,对缴费注册工作组织管理不力的系部及有关单位,学校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二〇〇五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