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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学院关于下达2006年度学校财务预算草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6-02 09:11:43编辑: 本站 | 转贴自: 本站 来源: 本站 ]
海南师范学院关于
下达2006年度学校财务预算草案的通知
海师[2006]62号
各单位:
2006年学校财务预算草案是依据省财政下达给我校的“部门预算”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调整后编制的,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学校党委会审议批准,现予以下达。请各单位认真执行严格控制使用。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本年度学校财务预算编制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坚持“量入为出”“适度负债”的理财原则。收入预算充分考虑收入取得的可能性及影响收入的各种因素,支出预算仍然坚持“三保”:保教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保教学、科研、后勤正常运转,保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并按照“一保工资,二保工作,三保项目”的顺序安排。
二、预算编制的方法
(一)收入预算
学校收入预算按“财政补助收入”、“学校自筹收入”、“建设与发展贷款”分类、其中:
1、“财政补助收入”根据琼财预[2004]1008号文件精神确定的定额标准及项目拨款确定的基本财政拨款收入。
2、“学校自筹收入”由各类学生学费、住宿费、经营性收入以及学校其他收入等构成。
3、“建设与发展贷款”根据本年度发展项目、新增基建项目和以往基建项目尾欠工程所需资金确定贷款额度。
(二)支出预算
学校支出预算由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基建及还债专项构成,其中:
1、人员支出主要依据上年末人员经费实际支出,结合本年度人员增减变动因素和学校有关分配政策调整而确定。
2、日常公用支出在上年实际支出基础上,充分考虑学生规模增长因素,学校升格师大、迎接教学水平评估等重点工作所需资金和学校可支付能力确定。
3、基建还债支出根据本年度发展项目,新增基建项目和已签定经济合同中履约付款情况确定。
三、预算执行要求
(一)本年度预算方案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特别是项目预算不作变更。各单位中凡承担财政项目的要严格按照立项要求实施,学校财务处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行追踪问效。
(二)本年度设立的校级项目预算共11类,分别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各单位预算执行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以保证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四)各单位预算执行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用途控制使用,不按此要求审批款项的视同非预算安排资金,财务处不予受理。有些预算属定性支出严禁交叉混用。
(五)学校预算指标一经下达,财务管理系统将设置为指标控额(额度受限)状态之后,将不可能出现超额使用经费现象。根据学校现状,维持经费每半年下达一次,项目经费办完立项审批手续后按预算支出结构一次下达,并发放项目经费使用薄。
(六)学校财务已开通网上查询服务功能,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经费支出明细等信息都可以登录财务处主页查询,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在日常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要经常关注本单位(项目)经费支出内容、进度等相关信息,同时加强与学校财务的信息反馈与沟通,发现疑问事项、错漏事项请及时到财务处确认更正。
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本年各项工作目标能够顺利完成。(预算明细已发送到各单位的办公系统自带的邮箱,请从邮箱下载)
二〇〇六年五月三十一日